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255页(799字)
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部分。中国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中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目前中国有8个民主党派,它们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民主党派原来的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以及一部分其他的爱国分子。它们主要是在抗日战争前后形成的,很早就同共产党发生了合作的关系,从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这些民主党派都对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和建设事业作出过贡献。现在,由于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发生了历史性的根本变化,各民主党派已不是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政党,而变成了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一部分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所采取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实践证明,各民主党派在代表和联系它们的各自成员和所联系的人们,帮助他们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方面,在参加国家大事、发挥监督作用方面都发挥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