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益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328页(364字)
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或价值。大陆法系刑法学提出法益的概念,认为刑法上所谓的法益是国家以刑法规范加以保护的社会共同生活所必须的生活利益与社会秩序。如生命、身体、自由、信誉、财产、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国家安全、统治权等皆是。一般认为,法益就是刑法规范所保护的客体,必须与行为对象相区别,后者是指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如惩治盗窃罪法律所保护的客体(即法益)是他人的动产所有权的安全,而行为对象是财物。法益可以有多种分类:如公法益与私法益。前者指国家与社会之利益;后者指属于私人的利益。又如将法益区分为国家法益、社会法益与个人法益等。法益在大陆法系刑法中往往是犯罪分类的基础,即将犯罪区分为侵害国家法益的犯罪,侵害社会法益的犯罪和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从而使各种犯罪类型依序排列形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