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531页(979字)
调整广告管理关系和规范广告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为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国务院于1987年10月发布了《广告管理条例》。1988年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广告法规的颁布与施行,对于规范广告行为,加强对广告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发展生产,促进流通,繁荣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适应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进一步规范广告活动的需要,在总结执行《广告管理条例》经验的基础上,1994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该法共有6章49条,各章的内容分别是:总则、广告准则、广告活动、广告的审查、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广告内容作了限制性规定。该法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除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活动分别规定了不同要求外,还对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规定了如下应当共同遵行的规则:(1)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3)广告收费应当合理、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向物价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该法还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针对部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违法行为比较普遍和严重的实际情况,该法对广告活动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