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藏所有权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831页(303字)
指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矿藏主要指矿产资源,即存在于地壳内部或地表的,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在特定的技术条件下能够被探明和开采利用的,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自然资源。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矿藏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可以有多种行使方式。根据中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民事主体也可以依法取得开发和经营矿藏的权利,其性质为采矿权。民事主体取得采矿权,并不影响国家的所有权。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害其权利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