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329页(228字)
指根据征税对象之不同而确定的不同税收种类,包括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资源税与行为税等。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的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总称;收益税是以纳税人的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总称;财产税是以法律规定的财产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总称;资源税是以法律规定的资源和资源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总称;行为税是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