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443页(387字)
“国际汇兑”的简称。一种定义是指把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的货币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金融活动。通常使用的定义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定义为,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机构、外汇平准基金组织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存、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现为欧元);(5)其他外汇财产。外汇是一国储备资产的组成部分,常是衡量一国对外经济活动地位和支付能力的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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