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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当事人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672页(260字)

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原告人和被提起诉讼的被告人,即对行政行为产生争执并诉诸法院而受法院裁判的人。它们是行政诉讼的主要参加人,与诉讼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在中国,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中原告与被告的地位是特定的,即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即被诉人,是因被指控作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参加到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行政机关。它们在行政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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