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合同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827页(287字)
着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当中的一种,是指在艺术家与展览单位之间,就艺术家授权许可展览单位以公开陈列作品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作品而签订的协议。展览合同是确保艺术家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展览单位能合法地取得展览权使用许可的主要形式。由于展览权的行使离不开某件具体的艺术作品载体,所以艺术家在许可展览单位使用其展览权时,通常还要与展览单位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租借等签订协议。因此,展览合同不仅要有展览时间、期限、地点、展览名称、报酬等内容,还应对展品运输、维护、保险、损坏赔偿,以及送退件手续、费用负担等作出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