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会典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85页(313字)
清代官修政典。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朝皆编纂过会典,按时代顺序首尾相接,故又称“五朝会典”。《康熙会典》一百六十二卷,成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雍正会典》二百五十卷,成于雍正十年(1732年);《乾隆会典》一百卷,并附《乾隆会典则例》一百八十卷,成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嘉庆会典》八十卷,并附《嘉庆会典事例》九百二十卷,成于嘉庆十七年(1812年);《光绪会典》一百卷,并附《光绪会典事例》一千二百二十卷,成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其编纂体例俱如明会典,以官统事,按宗人府、内阁、吏、户、礼、兵、刑、工、理藩院、都察院、通政使司、内务府等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