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小额损失免赔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50页(192字)

保险术语。在农作物收获保险中,根据种植作物成本和地区条件等差别,一般规定以收获量的5%至10%为免赔额。即在作物因遭受自然灾害收获量损失程度超过5%或10%以上,始由保险人负责赔偿。采用此种小额程度损失免赔制的主要理由是为了减少因补偿小额程度损失所进行的检验评价工作,避免人力物力浪费;同时也可以有利于加强作物耕作保护和防止道德危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