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额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28页(224字)

保险术语。亦称“不足额保险”。保险金额小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保险。这种情况的出现,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保险人为促使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注意防范危险;二是被保险人为节省部分保险费;三是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其价值上涨未作批改而致损失时的财产价值高于保险金额。此种保险有两种计算赔款办法:一种是按保险金额和财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另一种是适用第一危险方式保险按实际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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