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边区森林利用要求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14页(318字)
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区《林业法》第31条规定,利用森林应当遵守以下基本要求:(1)保证多种目的,不致使资源穷竭的、合理的利用森林,以满足公民、部分团体和各种形式的公司、组织对森林的社会、生态和经济需求。(2)保护和增强森林的各方面的功能以便保持和发挥森林的益处和潜力。(3)要视森林的重要性能、所发挥的功能、它的位置、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情况,来决定在森林的利用管理中所实施的有一定级差的制度方法和形式。(4)为森林的保护、防护和再生提供好的保障条件。(5)有偿利用森林。(6)有选择、有针对性地授予优惠条件或者免除报酬。(7)在利用森林中要遵守科学、论据充分的形式和手段、措施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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