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船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39页(179字)

财产保险险种。1987年10月由上海市保险公司设计开办。保险财产因火灾、爆炸、暴风雨、碰撞、搁浅沉没等保险条款列明的灾害事故所致损失及为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合理的必要的施救、抢救费用,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被拆船只的保险金额按拆船买价确定。折船所需的浮吊、起重设备、驳船、铲车、工具器材等按账面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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