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佛转世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303页(1243字)
藏传佛教僧伽制度的一项内容。活佛,藏语称“朱古”,是藏传佛教特有的上层喇嘛。13世纪初,噶玛噶举派的粗朴寺寺主噶玛拔希圆寂后,在后藏贡塘地方诞生一幼儿,被认定是噶玛拔希的转世,为藏传佛教史上第一位“灵童”。7岁出家,法名攘迥多吉,18岁受比丘戒,成为藏传佛教第一位转世活佛,并追认噶玛噶举派创始人都松钦巴(1110-1193)为第一世,噶玛拔希(1203-1283)为第二世,攘迥多吉为第三世(黑帽系)。噶玛噶举派始创的活佛转世制度,藏传佛教各教派争相效仿,延袭至今。15世纪,格鲁派僧团也采取了转世相承的办法,班禅、达赖是格鲁派两大活佛世系。其他教派也争相效仿,活佛日益增多,凡宗教学识渊博,获得格西学位,或修学密宗的大成就者,以及创建塔、寺有功的,都可成为转世活佛。活佛有大、中、小之分,在佛教界说是佛、菩萨、罗汉的化身,如班禅是“无量光佛”的化身,达赖是“观世音菩萨”的化身,为最大活佛。元、明、清王朝为了安定边疆,实施羁縻政策,对蒙、藏地区有影响的上层喇嘛,敕封国师、大国师、帝师、法王(诺门罕)、禅师、呼图克图等名号,赐给领地,并在国家掌握宗教的部门或地方政权机构中任命官职。活佛的封号、官职、领地、俸禄、财产与世袭制相同,下辈转世活佛可全部承袭。活佛转世,一般在圆寂一年以后(也有因政治或宗教原因而延长的),由“崔仲”(护法神)降神,以神的旨意,指出活佛转生的方位、地点等,或活佛生前授记、偈语寓示、神湖显示、大喇嘛的梦兆等,测定“灵童”出现的方位和地点,由转世活佛所在寺院的大喇嘛数人出走寻访。在认定过程中,让幼儿辨认活佛生前的遗物和共同相处的人,幼儿在众多的物件中能抓取活佛生前之物或在众多的人中愿同与活佛相处的人亲近,藏传佛教称谓“宿通”。认定“灵童”之后,五六岁时,接入寺院,先举行剃度仪轨,受近事戒。七八岁时,举行坐床仪式,承袭前辈活佛的一切名号、封号和权力。在未成年以前,由“加察”(摄政活佛)代为处理宗教事务和政务,18岁后,则亲理一切。清乾隆时,为了避免徇情指认的弊端,对册封的呼图克图的转世,履行“金瓶(本巴)掣签”。起初,只设两个金瓶,一置北京雍和宫,一置拉萨大昭寺。清王朝册封的呼图克图活佛,名册档案存理藩院。凡呼图克图圆寂后,要按宗教程序寻找“灵童”(胡毕勒罕),甘、青、川、藏地区呼图克图的转世“灵童”,在大昭寺掣签认定,驻京和蒙古地区的呼图克图的转世“灵童”,则在北京雍和宫掣签认定。初选的“灵童”,有时只有一位,有时在两位以上。首先须将家世、姓名、生辰、族别报送拉萨和北京审定,在拉萨掣签的由上层大喇嘛和驻藏办事大臣、地方长官主持;在京掣签的由驻京扎萨克喇嘛和理藩院官员主持。将“灵童”的姓名、生辰、籍贯书写在象牙签上,由主持人逐一审阅,放入金瓶内,僧众诵经祈祷,在公众前掣签来认定转世活佛。达赖、班禅活佛的转世认定后,要呈报朝廷,皇帝御批认可,方能举行剃度和坐床仪式,承袭前世活佛的一切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