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t packing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牛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139页(1791字)
1937年,富兰克林·罗斯福提议,按照最高法院年满70岁、符合退休条件却仍未退休的法官人数再任命同样人数的法官,该额外法官人数不超过6人。
罗斯福新政的前提,即国家政府的权限应足够宽泛以应对大萧条时期的经济与社会挑战,与最高法院关于国家权限的狭义观点形成如此鲜明的对比,以致冲突注定要产生。
政府事先对一旦发生冲突应采取何种行动并不明确。当时最高法院中大法官平均年龄之高史无前例;如果仅靠争论不能改变法院中的势均力敌,1名或多名罗斯福任命的法官会达到同样的后果。也许政府只需等待法官们退休。政府在最初反对新政立法的一些案件中获胜,但关于将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增至15人的计划的流言早在1934年就已传开。
在1935年和1936年的一系列决定中,法院确认了其关于国会权限的狭窄解释、关于第十修正案保障各州不受联邦权力干预的规定的宽松解释和关于个人合同(contract)自由以限制政府权限的观念。一些法令通过了,但新政的重要法令被否决了,且罗斯福议程上的重要法案《国家劳工关系法》和《社会保障法》前景暗淡。
国会中有限制最高法院管辖权、实施强制退休、增加法官席位、规定法院必须有绝对多数票方能宣布联邦法令无效和修改宪法本身以撤销法院决定的议案。新闻界嘲笑法院是“9个老人”,其最保守的4个法官是《启示录》里的“4个骑士”。然而,罗斯福抑制了与法院的争论,且拒绝将法院问题列入1936年选举的论题。
在改选成功和获得国会两院绝大多数席位后,罗斯福再度审议了总检察长提出的改革法院的议案。他在1937年年初向国会提交的计划是以一份1913年由时任总检察长,后来为四骑士之一的麦克雷诺兹所准备的关于下级法院的备忘录为基础的。罗斯福在其计划的主要理由——有必要帮助法院完成其工作上并无诚意,这一点被广为认同。甚至对法院决定完全不赞同的新政主义者也站到作为一个机构的法院这边来。国会每9封邮件中有一封反对罗斯福的计划。其在参议院的主要支持者之一领导了反对计划的行动。凡·德凡特(Van Devanter)大法官宣布他将在任期届满时退休,这将产生等待已久的席位空缺。首席法官休斯在向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宣读的一封信中否认法院无法按时完成其工作,并质疑工作效率可通过增加法官席位来提高。一周后法院确认了一项州最低工资法,结束了合同自由。4月和5月,法院确认了《国家劳工关系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合宪性,罗伯茨法官在关键时刻倒戈,为广泛解释联邦政府的商业和一般福利权限投了关键性的一票。罗伯茨是第五票。德凡特的继任者将成为第六票。这一战役,如果不算战争,就此告终。
6月,司法委员会在其一份报告中宣布法院重组计划违反了“美国民主政治的每一神圣原则”,应“尽力摒弃以使类似议案绝不再向美国自由人民的自由代表提交”。这一针对处于其党派成员拥护之巅峰时期的总统发表的令人震惊的语言是罗斯福未能理解最高法院在美国公众生活中近乎神秘的威望的反映。尽管如此,罗斯福在此后的两年中任命了5名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将近20年间的时间里,也没有出现过对联邦法令的重大废除。法官造法而不是发现法,这一点现在是显而易见的;而法官人数永远固定为9人,这一点几乎是确定无疑的了。
【参见“Courts,United States(美国法院)”】
Joseph Alsop and Turner Catledge,The 168 Days,1938.William E.Leuchtenberg,"Franklin D.Roosevelt's Court'Packing's Plan,"in Essays on the New Deal(Harold M.Hollingsworth and William F.Holmes,eds.)pp.69-115(1969).
——Hugh C.Macg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