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erson,Thomas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牛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349页(2955字)
杰斐逊·托马斯生于1743年,卒于1826年,美国独立宣言作者,1801~1809年担任美国第三任总统。他出生于弗吉尼亚州中部的Albemarle县,其父母是彼得·杰斐逊和珍妮·兰道夫。他是奴隶主贵族,弗吉尼亚州社会和政治精英。尽管他出生贵族,但杰斐逊赞成个人的权利,是特权主义的反对者。作为美国开国领袖人物之一,他撰写了美国早期的很多关键着作。这些着作促使了有限政府思想的发展,此思想在20世纪仍然是美国宪法的基本精神。
杰斐逊在威廉和玛丽学院(William and Mary College)求学,后跟随威廉堡(Williamburg)律师乔治·维斯(George Wythe)学习律师实务。杰斐逊深谙英国激进的辉格党思想和该党派对政治权利的不信任感。1774年8月他为参加第一次大陆会议的弗吉尼亚代表写了议案书。该议案书出版时的题目为“不列颠美国权利概述”(A Summery View of the Rights of British America),在文章中他强烈反对英国议会而维护美国的权力,认为英国议会无权对殖民地立法。
1775~1776年他作为第二次大陆会议的弗吉尼亚州代表于费城参加会议。1776年6月他草拟了独立宣言,同年7月4日由大会通过。在宣言中他不仅认为美国应当获得独立,同时认为美国的政府是建立在个人的权利之上的,这种个人的权利是指“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他写道:“为保障这些权利,政府必须在这些人当中产生,根据他们的同意而获得权力。”
独立战争期间,杰斐逊帮助自己所在的州和美国建立新的共和政府。作为弗吉尼亚议会代表他在1776~1779年间作为委员会成员审查英联邦法律并起草了若干重要法案,这其中有后来被通过的弗吉尼亚州宗教自由法案。1779~1781年他连续两届担任弗吉尼亚州州长,每届任期1年。之后,他写了《弗吉尼亚州笔记》(Notes on the States of Virginia)一书,这是他唯一以书的形式出版的作品。
1783~1784年作为弗吉尼亚州代表,再次参加大陆会议,帮助设计西部拓荒计划,此计划后来作为《西北法令》(Northern Ordinance)而颁布。1785年杰斐逊继本杰明·弗兰克林担任驻法国大使直至1789年10月。这期间他目击了法国大革命,帮助他的朋友拉法叶特侯爵制定法国宪法。
尽管杰斐逊在制宪会议期间不在美国国内,但他在1787~1789年宪法批准时扮演了重要角色。尽管在宪法批准的辩论中他声称自己“既不是联邦主义者,也不是反联邦主义者”,但他基本上是支持新宪法的。通过与大西洋彼岸的朋友詹姆斯·麦迪森(James Madison)和其他人的联系,推动了《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的通过。他认为这是必要的补充,以保证宪法授予政府的权利不被滥用。
18世纪90年代在乔治·华盛顿任总统期间杰斐逊担任国务卿一职,稍作休息后,即担任了约翰·亚当斯总统政府的副总统一职。杰斐逊和其朋友、同事——詹姆斯·麦迪森一同领导共和党人反对华盛顿和亚当斯这些联邦主义者。这个10年间他的主要观点体现在对《银行法案》(Bank Bill,1791)是否违宪的审查上,他认为宪法没有授权国会可以就国家银行事项进行审批。另一项是《肯塔基决议》(Kentucky Resolution),在这当中杰斐逊就《外国人和骚乱法》(Alien and Sedition Acts)是否违宪问题做了分析。
杰斐逊是美国第一位由众议院选出来的总统,这是因为,他和他的竞争对手阿隆·布尔选票极为接近,这是美国特殊的选举团制度造成的后果之一,最后通过宪法第十二修正案解决这一问题。尽管上任伊始有些尴尬,但他整个总统任期还是被学者们认为是成功的。他批评他的前任没有很好地遵循宪法,制定了很多规则来限制总统权力。他限制否决权的使用,认为只有在立法明显违宪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否决权;作为地中海巴巴利战争时期的总司令,他下令海军在接到国会宣告战争前只能处于防御状态;他拒绝通过总统宣告的方式设立祈祷日和感恩日,他解释说根据宪法第一修正案宗教自由条款“已经用围墙将教堂和国家隔绝了”。他拒绝每年亲自到国会作报告,这使他想起英国的君主在议会上的亮相,所以他坚持用写信的方式。这一惯例一直延续到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期间。
也许杰斐逊在第一届总统任期间最值得记载的事情是“路易斯安那交易”(Louisiana Purchase),这使美国的领土扩大一倍。过去和现在都有批评说这与杰斐逊一贯模范遵守宪法不相符。人们质疑这一交易违反了宪法,需要通过宪法修正案将这一问题明确,以防以后对宪法扩大解释。另一麻烦事是联邦权力的扩大,在杰斐逊担任第二届总统期间通过了禁运政策,以防止美国陷入英法战争。
结束总统任期后,杰斐逊回到了弗吉尼亚州蒙蒂赛罗,退休在家。但他对法律事项仍有着极大的兴趣。他激励“老共和党人”——一群弗吉尼亚州激进的杰斐逊主义者——反对最高法院通过的一系列判决,这当中包括对McCulloch v.Maryland(1819)的判决,他们认为这威胁到国家权力的统一。尽管杰斐逊也认可司法审查,但他认为让最高法院作为宪法的最后裁断者是相当危险的,他认为只有广大群众才是他们安全的最后保障者。
杰斐逊于1826年7月4日在蒙蒂赛罗去世。这一天正好是独立宣言发表50周年纪念日。
【参见“Bill of Rights(权利法案)”、“Executive Power(行政权)”】
Dumas Malone,Jefferson and His Time,6 Vols.,1948 -1981.Merrill D.Peterson,Thomas Jefferson and the New Nation,1970.Edward Dumbauld,Thomas Jefferson and the Law,1978.Merrill D.Peterson,ed.,Thomas Jefferson:Writings,1984.Noble E.Cunningham,Jr.,In Pursuit of Reason:The Life of Thomas Jefferson,1987.David N.Mayer,The Constitutional Thought of Thomas Jefferson,1994.
——David N.Ma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