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nger,Peter,trial of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688页(1214字)

1733年,威廉姆斯·考斯比到达纽约后不久,就免了该殖民地首席法官——利维斯·莫利斯的职务。在1733年11月,莫利斯的同盟者,包括杰姆斯·亚历山大和威廉姆斯·斯密斯律师,创办了一份反考斯比的报纸——美国的第一份反对派报纸——发行人是约翰·皮特·申格。该报纸通过讽刺幽默和辛辣的语言攻击考斯比,同时报纸也刊登一些英国古典自由主义哲学家关于政府本质论证的严肃论说文。通过讽刺辛辣的文风,报纸将考斯比(当然不是用这个名字)比做是一只子;将他的首席顾问比做是一种善于拍屁的长毛。在1734年1月份,新任首席大法官,杰姆斯·邓兰斯敦促大陪审团控告曾格诽谤未遂罪。1734年11月,警长逮捕了曾格,曾格的拥护者拒绝缴纳保释金,他们相信曾格在11月底就会被释放,因为他们认识到大陪审团是不会对他提起控告的。然而到了1月份,曾格却被判了诽谤罪。在预审辩论阶段,邓兰斯取消了亚历山大和斯密斯的律师资格,理由是他们对他的任命提出质疑。

在1735年7月的审判日,安德鲁·汉密尔顿,殖民地中最负盛名的辩护律师,代理曾格进行辩护。研究了被取消律师资格的杰姆斯·亚历山大提供的案情简要介绍,安德鲁·汉密尔顿让法庭大吃一惊:他承认曾格出版了该报纸,但随后安德鲁又辩解到印刷者应该被允许证明被指称的所谓的诽谤性出版物内容的真实性。这与英国法传统背道而驰,因为前者认为不管内容真实与否,破坏名誉的出版物都构成诽谤。汉密尔顿直接对陪审团入手,宣称不允许以事实作为辩解理由的先例来源于专断暴虐的法庭,陪审团应该忽略该传统。在此,他提出了一个重大的政治上的争论点,那就是英国和美国的区别。他进一步争辩到陪审团有作出无罪判决的自由,而不是遵从传统英国法在诽谤案上的仅仅裁定出版物存在事实的惯例,把决定出版物具有诽谤性的权利交给法庭。无视于首席大法官邓兰斯的指示,陪审团宣告曾格无罪。

该案并没有改变英国或者美国关于诽谤罪方面的法律,但是为以后的法律上的争论提供了一个立足舞台。该案虽然不能构成一个立法上的先例,但却构成了一个政治上的先例,他提醒殖民地的总督们注意美国的陪审团会支持那些通过攻击总督而“对权力说真话”的印刷者的。

【参见“Speech and the Press,Freedom of(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

Paul Finkelman,ed.,A Brief Narrative of the Case and Tryal of John Peter Zenger:Printer of the New York Weekly Journal,1997;1999.

——Paul Finke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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