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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卫生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民族辞典》第21页(332字)

解放前,新疆的民族医药卫生事业极为落后。至1949年,全疆仅有医疗机构54个,348名卫生技术人员,696张病床。解放后,民族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很快,至1984年,全区卫生机构已增加到3251个,病床62738张,卫生技术人员68337人,其中少数民族卫生技术人员达17680人,占全区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6.2%。全区已建立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民族医医疗机构25个,病床达727张,民族医药人员680多人。到1993年,自治区共有各种卫生机构3894个(其中,民族医院、诊所50个),病床总数达72397张,全区专业卫生人员11223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7777人,少数民族29233人,占总数的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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