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政府新伊大都督府告示
书籍:新疆历史词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历史词典》第68页(187字)
民国元年(1912)1月7日,伊犁同盟会领导起义,成立中华民国政府新伊大都督府。以原卸任伊犁将军广福为新伊大都督。随即发出告示,内容为:捐助本军款项者赏,保护地方治安者赏,保护外国人及教堂者赏,报告敌情者赏。反抗本军者杀,私通敌人者杀,扰乱商埠者杀,扰乱地方治安者杀,强奸妇女者杀,妄杀良民者杀,枪劫财物者杀,焚毁房屋者杀。
上一篇: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
下一篇:新疆历史词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