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高等学校建立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250页(1240字)
国民高等学校(folk high schools)是提供普通文科成人教育的长期住宿学院。目前,在瑞典、芬兰、荷兰、奥地利、瑞士、德国、英国和美国都有这样的学校。它于19世纪发源于丹麦,hjskole(大学预科或学院)这个词指高等教育机构。像德语“hochschule”一样,北欧日尔曼语录中的“hjskole”也可指大学水平的继续教育机构。前缀“folk-”(国民或人民)表示它对任何感兴趣的人开放。入学不需要任何正规合格证书,在学校完成的课程也不能获得任何官方承认。
第一个民众高等学校计划是19世纪30年代由丹麦牧师、诗人和历史学家尼古拉基·弗雷德里克·塞弗灵·格伦特维制定出来的。早期计划没有留下具体的细节。后来,克里森·科尔德(1816~1870)发展了格伦特维格的理论,并且注重实际,于1850年在菲英岛的吕斯灵厄附近建立了丹麦第一所国民高等学校。当时这所学校就像一个大农户,校长科尔德就像家里有权威的家长。教师和学生一日24小时、一周7天全呆在一起。教学方法主要是讲述、讲演和谈话。他为农场工人开办冬季学校(5~6个月),为青年女子开办暑期学校(3个月)。这种适应农时的学期安排如今被保存下来,现在所有这类学校,学生夏季和冬季都聚在一起。
国民高等学校唤醒了丧失了受教育权利的人的独立精神生活,给了他们自尊和自信,使他们能主动地行动。20世纪70年代,政治上觉醒的民众高等学校改变了传统教学方式和传统学科,注重以现行课题为基础的目标导向规划。所有的国民高等学校都是独立自治的私人基金学校。像早期学校一样,校长负责制仍很普遍,但到了70年代,青年起来反抗,集体管理和决策逐渐确立。1970年通过的一项法律中明确规定:国民高等学校为成人提供普遍的、文科的、非职业的教育,个别学科和特殊的学科群可以例外。这一规定为每所学校制定自己的宗旨和章程提供了相当大的自由。国家还为某些学生(根据收入)提供奖学金。要获得国家补助金,学校必须是独立自治的私人基金学校;必须有适当的物质设施(包括学生宿舍)和必需的教育设备;它必须能够开设至少一门为期20周的课程或两门各12周的课程。
在丹麦的国民高等学校存在的140多年中,对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对丹麦的教育体制产生了冲击。如今农业学院、家庭科学学院和成人业余补习学校是国民高等学校的产物。国家补贴的“私立”免费学校,作为正规教育体制的一种补充,也是格伦特维思想的成果。正是他的原因,使得丹麦没有义务学校,却有义务教育。国民高等学校和教育协会致力于加强国家文化的同一性,并为所有丹麦人创立一个共同的文化基础。
1937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由戴子钦翻译的《格伦特维与丹麦民众高等学校》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