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意见》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1298页(977字)
1990年4月13日,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应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摆脱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束缚,克服忽视德育、忽视实践的现象,切实把德育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首位。《意见》指出,要在继续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的同时,切实加强思想和政治教育,要把爱国主义教育放在十分突出的重要地位,要密切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社会实际,把爱国主义教育同国情教育结合起来。要坚持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教育,教育学生懂得集体利益、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学会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意见》指出,小学思想品德课和中学思想政治课是对中小学生比较系统地进行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课。要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作用。小学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教学中要注意科学性,加强针对性,着重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认识和道德判断能力,培养道德情感,以指导他们的行为;中学政治课要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认识能力。劳动和社会实践既是德育的重要内容,又是德育的重要手段,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应纳入教学计划,切实予以保证。要妥善解决中小学劳动和社会实践的场所问题,要切实抓好劳动和社会实践中的思想教育环节,真正使学生通过劳动和社会实践接触实际,认识社会,了解乡情和国情,增强爱家乡、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培养正确的劳动观点、劳动态度、劳动习惯。《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校内外的育人环境,让师生在整洁、优美、富有教育意义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各中小学要积极开展创建优秀班集体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观念和对班集体的责任感、荣誉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争取家庭、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在实践中探索“三结合”教育的形式和方法,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局面。《意见》指出,中小学教师肩负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必须具有坚定的工人阶级立场、高尚的道德情操、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每一位教师都要以此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做到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此外,《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同党委要紧密配合,从领导体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制度上,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