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关系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6页(234字)

调整国家之间外交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主要规定外交代表机关的建立和派遣程序,外交代表机关的职务,外交代表机关及其人员的特权与豁免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上签订了一系列关于外交关系的国际公约。其中主要有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9年《特别使团公约》、1946年《联合国特权及豁免公约》、1947年《联合国专门机构特权及豁免公约》和1975年《维也纳关于国家在其对普遍性国际组织关系上的代表性公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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