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议定书换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0页(251字)

两国之间就有关贸易协定书问题达成的口头协议交换文件的合称。议定书一般是就一些次要的贸易事项或对原贸易协定(条约)进行说明、补充、修改等内容而签订的一个法律文件。它或是贸易条约、协定的附属文件,或作为单独文件,与贸易条约、协定具有同等效力。议定书换文通常是在议定书期限即将届满时,双方一致同意延长议定书有效期时进行的,一方把议定书内容用正式函件写给另一方,另一方再把来函原文抄下并表示同意回函给对方,这两封来往的信件就构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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