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汇率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14页(370字)

各国货币之间不再由官方规定平价,不再规定汇率波动的上下限,各国货币的汇率由外汇市场上的供求关系自发决定的汇率制度。现行的浮动汇率制有自由浮动、钉住浮动和联合浮动三种。浮动汇率制历史悠久,早在金本位制下,一些殖民地、附属国就曾因汇率长期不稳而实际上采用浮动汇率制,在20、30年代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曾实行过管理浮动。在1973年美元第二次贬值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浮动汇率。1978年4月1日生效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二次修正案确认了浮动汇率制的合法性。但它并不是一种理想的汇率制度。因为汇率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保持资本主义国家货币制度的稳定,但它也存在内在的缺陷,容易因投机引起汇率暴涨暴跌,加剧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同时浮动汇率波动频繁也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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