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46页(311字)

借款人和贷款人分属不同国家的国际贷款业务。国际贷款的基本类型有三种:(1)传统的国际银行贷款,即国内银行按本国市场的贷款规则、条件,使用本国货币向进出口商或国外借款人的贷款;(2)银行的国外分行和分支机构在外国市场上,以吸收当地存款获得的资金,用当地货币向当地借款人的贷款;(3)境外市场贷款或跨国贷款。其特点是:①为国际贸易或越境投资提供资金;②贷款方使用的是境外可兑换货币;③贷款由一国以上的银行组成的辛迪加提供;④贷款得到国际担保。决定国际贷款的价格因素有3点:(1)银行的资金成本;(2)高于成本的最低加利(Margin);(3)对于信誉较次的借款人的额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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