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77页(238字)

担保者为得标人向招标人出具的一种保证履行合同的信用文件。得标人在将他所签署的合同交给招标人时,一并将履约保证书交于招标人。担保者受得标人委托向招标人担保,如委托人(得标人)因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被索款时,承担立即支付所要求的金额的责任。一般是在接受合同而开立保证书之日起生效,终止日一般应在工程完成之日。如得标人中途违约,则招标人可持履约保证书向担保人索取保证金作为补偿。履约保证书金额一般为项目合约金额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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