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制品证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90页(229字)

证明出口货物为手工制(非机制或机器的动力,是人的手或足)工艺品,符合有关国家减免关税规定的凭证。各国手工制品证书的格式不尽相同。根据我国政府与奥地利政府签订的手工制品协议,自1984年1月4日起我国输奥地利的手工制品证书使用格式A证书,由各地对外经济贸易厅(委)签发,证书第7栏(品名)上加注“上述货物系手工制品”,第4栏(官方使用栏)上加注“在核实的基础上,兹证明所列货物是符合中奥协议规定的手工制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