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规则协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18页(977字)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所达成的、旨在消除原产地规则可能会对国际贸易及投资造成阻碍作用的一项非关税壁垒协议。关贸总协定所体现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的最根本的特点就是利益与义务的平衡,因而对国际贸易所涉及的商品确认产自哪一个国家(地区)是至关重要的。例如,在决定对某项商品是以普通税率还是以最惠国税率或普惠制税率征收进口关税之前,必须确认该商品是否来自某个享受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或地区、或来自某个有权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由于商品的原产地身份与制造或销售它的商人的利益紧密相联,这就产生了维护正当利益和制止骗取利益的欺诈行为的需要。因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通过立法建立了确认进口商品原产地和对产于本国(地区)的产品加以证明的商品原产地规则。由于各自利益上的差异,各国(地区)建立和实施的原产地规则既能够起到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有利作用,同时也极有可能会对国际经济贸易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如果缺少制约各国(地区)原产地规则的国际准则,各国(地区)各自制定和实施的原产地规则对国际经济贸易所造成的消极作用是难以避免的。例如,对某些进口商品的原产地确认程序过于复杂、要求过高、手续过多或过于拖延等,都会对有关商品的贸易造成阻碍作用;又如,对外来投资企业的产品取得本国(地区)产品资格设定了不合理的高标准要求,就肯定会对国际投资活动和国际合作形成障碍。正是深刻地认识到各国(地区)原产地规则对国际经济贸易所造成的两个方面的重大作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各谈判方经过了多年的谈判,终于达成了本项以各国(地区)原产地规则为约束对象的国际多边协议。本项协议的宗旨体现在几个方面:(1)进一步推动世界贸易的增长和自由化,加强关贸总协定规则的约束力,促进关贸总协定各项目标的实现和提高关贸总协定体系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2)确保各缔约方的原产地规则不会抵消各缔约方在关贸总协定中所享有的权利。(3)确保各缔约方的原产地规则不会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上造成不必要的障碍。(4)消除由于原产地规则的不明确性和不可预见性阻碍或扰乱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正常流向和现象。(5)确保各缔约方按照无歧视、透明、可预见、稳定和公正的准则制定和实施原产地规则。(6)对源于原产地规则问题而发生的争议确立迅速、有效和平等的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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