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对外招徕管理的若干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62页(240字)

对旅游对外招徕业务加强管理的规定。国家旅游局于1989年9月5日发布了本规定,共9条。主要内容:(1)从事对外招徕业务的一类旅行社的业务原则,对外招徕形式及招徕工作的程序和规则;(2)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坚持“先收费,后接待”的原则;(3)从事对外招徕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外事纪律及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4)有签证通知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与外交部的规定,核发旅行签证通知;(5)违反本规定的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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