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76页(294字)

按《1972年集装箱关务公约》的规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一种运输设备(防水密封运货箱、活动箱或其他类似构造物):(1)全部或局部封闭,构成一个装货物用的仓;(2)是有永久性,因此足够坚因,可供一再使用;(3)备有特别设计,便于使用一种或一种以上运输方式载运货物,而无须中途重装;(4)设计是为了易于装卸,特别是从一种运输方式搬到另一种运输方式的时候;(5)设计是为了易于装满和卸空货物;(6)内部容积为1立方米或1立方米以上。“集装箱”一词包括集装箱的附件和装备在内,但这些附件和装备必须是有关类型所适当需要,并且是同集装箱一起载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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