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保税仓库及其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84页(226字)

中国海关保税仓库制度。即在该项制度下,进口货物可免征进口关税及其他各税,在海关监管下存入指定的地点。《管理办法》在1988年4月14日由海关总署公布,1988年5月1日起实行。这个管理办法共13条,其主要内容是:保税仓库存入货物的范围;建立保税仓库应具备的条件;保税仓库的申请和批准建立;保税仓库所存货物进出境应办的海关手续;保税仓库所存货物转为内销应办的海关手续;保税货物的保管要求和存放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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