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解释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32页(335字)

对保险合同签约双方在执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发生争议时,必须遵循的处理原则。保险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由于对合同用词理解上不一致,在执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发生争议,一旦提交仲裁或诉诸法院时,对争议内容或用词解释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处理:(1)文字解释,按照通常文字含义,结合上下文进行解释。(2)意图解释,尊重签约双方在订约当时的真实意图,并根据订约时背景进行逻辑分析。(3)对疑义的词句要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因为保险合同条款是由保险人拟定的。(4)在保险合同上添加内容或粘贴批单。在先后添改的内容矛盾时,按以下顺序考虑:书写的内容优先于打字的内容,打字的内容优先于粘贴的附加条款,粘贴的条款优先于保险合同印就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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