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25页(258字)

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贸易目的,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国家自然人和法人之间自愿达成的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的内容是双方之间将发生争议或是已经发生争议而提交他们完全信任的第三者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拘束力。国际经济贸易仲裁的特点:(1)其争议的内容只能是国际性的,经济贸易,而不是涉外或是非经济贸易为内容的;(2)主体是完全不同的两国之际的,不带有涉外因素的内容;(3)仲裁有一整套的法律规定程序;(4)仲裁庭独立审理案件。法院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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