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所有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2页(270字)
又称财产绝对权。
所有人依法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所有人,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其他人,即除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人。所有人对物有直接支配的权利,这种权利不需要他人的积极协助就能实现;义务主体的主要义务是不干涉所有人行使权利。所有权的客体是有形物,而且总是特定物,无形财产不能作为所有权的客体。所有权受到宪法和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的保护。当所有权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民法保护所有权的方法是:确认所有权、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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