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6页(396字)

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这一概念,是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进入20世纪以来,德国学者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并与国家的立法实践相结合。在我国,自1979年以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正式文件以及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中,以及法学论着中,都使用了经济法的概念。

资本主义经济法,是以反垄断为基础和核心形成的国家干预社会经济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经济法是国家制定的确认和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社会经济组织内部关系以及涉外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概念问题是经济法基础理论中的首要问题,只有准确了解经济法概念,才能搞清楚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产生和发展、体系和内容、地位和作用,以及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律关系等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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