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法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3页(362字)
国际私法中适用外国法的一种理论。
该学说为美国国际私法学家库克(Walter Whecler Cook,1873~1943)于1942年出版的《冲突法的逻辑学与法律基础》中提出。它在批判戴西的既得权说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看法,认为在涉外案件中适用外国法不是承认和执行由外国法创设的既得权,而是根据自己的法律所创设的权利。法院在处理含有涉外因素的案件时,总是适用它自己的法律的。库克认为这是仿照外国法判决规则来制定相似的本国法。
本地法说在比较彻底的批判既得权说,并消除其影响这点上得到英美法学界的赞许,但是认为该学说本身并未创造出新的理论,因为适用外国法是根据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行事,没有必要仿照外国法制定相似的本国法。但库克的本地法说对当代美国国际私法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