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5页(416字)

简称欧洲经委会。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所属5个区域委员会之一。1947年3月28日成立。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现有会员国34个,其中除欧洲国家外,还包括美国和加拿大。

每年举行1次全体会议。由执行秘书主持的秘书处进行日常工作。

欧洲经委会是欧洲区域促进贸易、交流技术情报、谈判政府间协议及研究与分析经济动态的中心。附属机构有:农业问题委员会、木材委员会、煤炭委员会、钢铁委员会、天然气委员会、内陆运输委员会、贸易促进委员会、水资源委员会、欧洲统计工作者会议。

1969年确定四项优先目标:促进东欧、西欧和北美国家之间的贸易;发展科技合作;制定长期规划;改善环境。欧洲经委会与联合国各专门机构有密切合作关系,特别是与国际劳工组织和粮农组织的合作关系更为密切。它通过各种手段,例如专家会议、出版统计资料、参观考察、交换技术情报等,为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和政府建立了联系,尤其关心加强东西方的科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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