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80页(235字)

一国给予外国投资、外国投资者和与投资有关的活动的待遇。

一般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或国内立法中规定。我国的基本立场是,不论投资来自哪个国家,都给予相同的待遇。我国一般主张缔约一方的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的投资所享受的待遇,不应低于同缔约另一方订有同类协定的第三国投资者的投资所享受的待遇;缔约一方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与投资有关的活动所享受的待遇,不应低于同缔约另一方订有同类协定的第三国投资者与投资有关的活动所享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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