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09页(271字)

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方法之一。

如果国际投资争端的双方当事人不愿意直接谈判或者虽经谈判而未能解决争端时,各方可通过第三者介入,该第三者不介入具体的争端,主要运作外部手段协助争端双方当事人谈判,促使其达成协议。斡旋一般是劝告争端当事人通过谈判解决争端,有时亦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使之同意进行谈判。斡旋与调停的区别是斡旋是要求第三者不介入具体争端,而只是给争端双方当事人以方便;调停要求第三者介入具体争端,协调争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主张以解决争端。斡旋同调停一样,只具有劝告的性质,对当事人没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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