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债务危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11页(516字)
有大量对外债务的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无法按期偿还到期债务本息,造成其国际收支持续逆差,经济发展缓慢,并影响到西方国家债权人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和融资市场的严重状况。
70年代初期,拉丁美洲和非洲一些发展中国家大举借债。由于其投资效率低下,经济发展缓慢,债务管理不善,外债规模和结构不合理,以及实施不适当的财政、货币、物价、利率、贸易、外汇政策和措施,加上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的冲击,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形势逐渐恶化,一些国家的偿债能力发生危机。
1982年8月墨西哥率先宣布无力偿债,随后巴西等一些主要债务国纷纷效仿,形成了一次全球性的债务危机。其特点是债务规模巨大且高度集中,债务结构不合理,私人商业贷款迅速增加,债务重新安排增多,延长偿还期的增多。
尽管时至今日,债权国,债务国、国际金融组织及商业银行都提出不少缓解方案和措施,较为重要的有贝克计划、密特朗方案、布雷迪方案、科思方案等,但债务危机的严重性仍然存在,已演变成长期的慢性危机,债务国国民经济状况仍无好转,已成为影响世界经济稳定与发展的长期结构性问题,对南北关系,国际政治形势都产生了深刻影响,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