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11页(561字)

又称国际货币体系、国际货币秩序。

为协调各个主权国家的经济活动,促进国际贸易和支付过程的顺利进行,各国政府按照某些共同的标准或根据某种国际协定对货币的兑换、汇率制度的规定、国际收支的调节、储备资产的供应等问题所做的安排或共同确定的规则、原则及组织形式的总称。主要内容是:(1)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以及供应方式。一国必须保有一定的国际储备,以应付国际支付需要;储备资产的供应要在国际控制之下,随着世界生产和国际贸易的增长,而不断发展。(2)国际汇率制度。

各国货币比价的确定依据、市场波动界限、调整幅度、维持货币比价的措施;各国货币的兑换性与对国际支付所采取的措施。(3)国际结算制度。宏观的结算方式,涉及其为双边的还是多边的,是资产结算还是负债结算,是自由外汇支付还是协定记帐支付等问题。(4)国际调节机制。

包括顺差国和逆差国所承担的责任,对各国国际收支调节政策规定的规则等。(5)事实上形成的或根据国际协议成立的监督、管理与协调国际货币事务的机构。

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进行着国际货币事务的协调,磋商和管理工作。国际货币制度可根据汇率的决定方式分为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也可根据国际储备的不同分为以黄金作为国际储备资产的金本位制和以美元或外汇作为国际储备资产的金汇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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