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平准帐户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16页(514字)

又称外汇平准基金。

是西方国家为了保证外汇市场汇率的稳定,而在中央银行设立的专用外汇帐户。其作用在于通过调整外汇供求以影响汇率水平,达到干预市场汇率的作用。当外汇市场上本国货币汇价低落时,就抛售外汇,买进本国货币,促使本国货币汇价上升;当外币汇价过低时,则抛售本国货币,买进外币,促使外币汇价上升。这种基金包括黄金、外汇和本国货币等,由财政部、中央银行运用。

最初是由英国财政部在1932年设立的。之后,美国、法国、比利时、瑞士都相继效仿。

本世纪30年代金本位制度崩溃后,汇率波动频繁、幅度较大。各国为了保持其货币地位的稳定而采取了建立外汇平准帐户这种缓冲措施。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各国纷纷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外汇平准帐户的作用进一步加强。

1985年以后,西方工业国家对于外汇市场的联合干预实际上是一种多边的外汇平准协定,约定在必要时采取协调步骤,动用外汇平准基金干预外汇市场,使汇率变动限制在预想的区域内。

外汇平准帐户在抑制资金逃避和投机性资金的流出流入所引起的不正常汇率变动及对国内金融的作用大小取决于一国国际储备是否雄厚。如果一国国际储备充足,其干预能力强,起到的作用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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