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的承销报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28页(203字)

详细说明B股承销的全过程和最终结果的有关报告。

以承销团形式发行B股时,承销团中的主承销机构须于承销期结束后10天内向证券主管机关提供承销报告。承销报告不仅要说明承销的整个过程以及承销结果,还要包括所承销的B股的全部股东名单和份额。承销报告是承销某种B股工作的总结,有利于证券主管机关了解承销情况,加强对B股发行和承销的管理和监督。

承销报告必须真实、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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