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贷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41页(310字)

又称约束性贷款。

指对贷款用途予以严格规定的外国贷款,常见于买方信贷,即进出口贸易中,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厂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贷款中。在贷款协定中,一般订有限制性条款,规定借款国必须把贷款用于贷款国,即购买贷款国的机器设备、技术专利、原材料或租用贷款国的船舶等。

这类限制性规定的目的在于带动贷款国的商品出口,但又使借款国失去从其他国家选购商品的自由和机会,一般认为是与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的原则相违背的。

《国际复兴及开发银行协定》禁止限制性贷款。

故该行的贷款不是限制性贷款。实际上,这种贷款在目前仍较流行。

长期以来,美国等国却长期使用限制性贷款,以资本输出带动商品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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