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开发银行贷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45页(403字)

非洲开发银行向非洲国家提供的贷款。

贷款的对象是成员国的开发银行、国有企业和机构、地区性机构。贷款业务分为两类:(1)用普通资本基金提供贷款的普通业务;(2)用规定专门用途的特别基金提供贷款的特别业务,贷款条件比普通业务宽厚。非洲开发银行贷款的期限最高为20年,利率依据贷款项目的性质分高低两档,对建设能获利的项目,贷款利率类似于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的利率,对非盈利项目的贷款利率则较低。

另外,还计收0.75%的承担费和0.1%的手续费。对特定工程项目的贷款,往往规定最高贷款额度。非洲开发银行还先后设立了非洲开发基金、尼日利亚信托基金、非洲投资开发国际金融公司、非洲再保险公司4个合办机构。

其中非洲开发基金对非洲国家提供长期无息贷款,期限达50年,包括10年宽限期。尼日利亚信托基金则与其他基金合作向成员国有关项目提供贷款,贷款期限为25年,包括5年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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