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86页(259字)

出口贸易中的一种销售方式。

出口企业作为寄售人先将货物运交国外约定的代售人,委托代售人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办法,在当地市场代为销售。代售人在当地市场将货物出售后,所得货款在扣除代售佣金和有关费用后,汇交寄售人。代售人在货物抵达后,虽应按约定尽力推销,但对货物能否出售不承担法律责任。

如寄售期满,有权将未售出的货物退回,交易盈亏由寄售人负担。

货物在出售前,所有权仍归寄售人,但代售人在收到货物后,有责任保管货物,如由于代售人的过失而使货物丢失或受损,代售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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