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日后定期付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35页(287字)

付款人在提单签发日后经过一定期间付款。

远期票据到期日的规定方法之一。在国际贸易中,如果买卖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期限为提单日后××天付款,签发汇票时,应将提单日后××天的日期肯定下来,然后将该日期作为定日付款填入汇票的付款期限栏内,例如付款期限为提单日后30天付款,提单日期为6月20日,则汇票上的付款期限应固定在7月20日;或者按照提单日期填写出票日期,将其转变为出票后定期付款。

应避免将“提单日后××天付款”条款写入汇票。否则,会产生汇票和提单不能分开的弊端。

《英国票据法》和《日内瓦统一法公约》均无此种到期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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