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42页(210字)

又称己付汇票。

出票人指定以自己为付款人的汇票。日内瓦统一法公约和英美票据法都承认这种汇票。由于出票人自己为付款人,该汇票的性质与本票相同。

对于这种汇票的性质,各国票据法规定不一。《英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可以自行选择将其作为汇票或作为本票处理。《美国统一商法典》票据篇规定,汇票以出票人为付款人者,与本票有同一效力。

其他国家的法律,有的将其视为本票,有的将其视为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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