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和非政府机构的验证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12页(265字)

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为各缔约方地方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制定和实施技术标准验证程序所确立的行为规范。

各缔约方应确保在其境内执行验证的地方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及区域性机构与中央政府在技术标准验证方面所承担的义务相一致(见“中央政府验证制度”)。各缔约方中央政府有义务将在其境内执行验证的地方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及区域性机构的活动向其他缔约方通告,但如果是中央政府的下级机构则无需进行单独通告。各缔约方地方政府、非政府机构及区域性机构在技术标准验证事务方面的对外联系只能通过中央政府在缔约方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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