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60页(229字)

以用化学的、物理的或机械的任何方法所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元素的新混合物或化合物发明。

其特点是:(1)是自然界前所未有的新物质,如新的调味品、新的食品、新的药品、新的材料等;(2)是人们创造性地通过任何方法制成的非自然界现存的新物质。如人造金刚石、人工合成胰岛素、肾上腺素等。在大多数国家里,物质发明不能申请专利,只有在联邦德国、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少数国家才能申请专利。授予物质发明的专利则称为物质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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